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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构建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方向和主要举措,是“十四五”期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基本遵循,对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保障自贸港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未来将取消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完善双向转诊制度。
全面实现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通过3-5年努力,在全省构建起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为引领,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主体的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医防融合,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现“小病不进城、常见病多发病不出县、大病不出岛”和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的目标,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公共卫生安全和健康保障。
在海口等地级市组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体系构建“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医学高峰高原工程。按学科、专科规划设置和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带动全省医疗水平迈上新台阶。二是实施网格化服务工程。在海口等地级市,组建若干个由地市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三是实施一体化管理工程。每个县域组建1-2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四是实施平急结合工程。高标准建设省级和五个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同时构建“2+3+N”分级分层分流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五是实施医防融合工程。组建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中心和重大慢性疾病防治联盟,建立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形成疾病全过程闭环管理。
推动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
《实施意见》明确了提质增效“五大”任务。一是明确省级医疗机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实施对口帮扶计划,加强县级医院薄弱专科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共享。要建立“六大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打造联合病房以及慢性病联合门诊,下沉专家和技术资源。四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要取消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五是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精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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